我乐意与大家分享我觉得有趣的事情,但出于个人原因,一般我都觉得我自己身上的事情很有趣,那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。比如过去的我,是个彻头彻尾的“饭桶”,我的人生目标,是做一个混吃等死的“废物”。

因而在我彻底迷上写故事之前,我就只是一个浑浑噩噩度日,又有点小虚荣的女人。

虚荣也分很多种。

有些人沉迷地位,有些人沉迷声誉,有些人沉迷金钱。

我作为一个符合时代潮流的90后,我在沉迷追求个性与自我,也就是传说中的非主流。顾名思义,喜欢标榜自己与大流不同,喜欢独特感的叛逆网瘾少女。

就是典型的我本人。

写作“小煤球”挂在网上,读作“叛逆网瘾少女”沉迷游戏,互联网网友亲切的称呼我为“世纪杠精”。

这本身就是一种虚荣心作祟。

坚持我继续写作的另一个理由,就是我开始写故事的年数。等我思春期有类似于“特别的自我”这类意识的时候,已经是我创作第一本言情小说的第三个年头。我因为逃避现实社会,而选择了在互联网上游戏。

那个时候流行上网,但大部分都没有电脑,只能沉迷泡网吧。

我比这群网吧少年更离谱的是,我家里有一台电脑,我几乎每天都泡在互联网上,熬夜通宵比我的所有“坏同学”都要严重,甚至到了就算我在学校里乖乖上课,数学老师也已经看出来我有问题的地步。

他们喊了一次家长。

回去后我抱着妈妈哭,因为我上课总是忍不住睡着了,成绩如断崖式下滑。

那是我通宵叛逆最厉害的时候,唯一比其他青春叛逆期好点的,就是我不早恋,以及我的上网地点是在家里,我的卧室。没有乱七八糟的烟雾缭绕的环境,我只安静的把窗帘拉上,窝在狭小的、漆黑的空间里。

这让我觉得安全。

在那个混乱的年纪,我第一次思考。

“到底我有什么特别的地方。”

可能有些人会以为,我是受到某些作品的鼓舞,才踏上写作的路程。

这是误会。

我开始写作的理由很简单,就是虚荣心作祟。当我发现一本小说,可以让作家备受赞誉的时候,我便开始想要创作。于是冒失的我未曾考虑太多,就开始我的创作之旅。

我觉得有趣,浑浑噩噩到了第三年,在我初二的那一年。

我突然意识到,“全班只有我在写小说”这件事。

而这正好又成为彼时青春期的我,恰好要追求的“特别感”,自那之后,我便把“我在写小说”,“我要当个作家”这件事常挂在嘴边。

彼时我也没有多喜欢,多少热爱。只是想要与众不同而已。

我有我的创作之路,有很多很长的细节,每一次我的心境都在发生转变。

但那一天。

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一天,我在心里第一次拼命想抓住我的创作者身份。

是因为那足够特别。

我的键盘对我来说。就像是芭蕾舞者的舞鞋,我被囚禁在此,无法彻底离开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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