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所长的意思,伤人的家伙是找着了,但事发经过不像那天那位大姐说的那么简单。 据对方称,是她儿子先动的手,他们还手实乃合情合理。 类似的纠纷处理多了,蔡所长说没有有力的证据,很难以故意伤害来羁押伤人者。 这种事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双方各执一词,也没个监控可调确认事发经过。 找人证,十个人能说出十一个故事,谁跟谁的还都对不上。 当时就报警的话,围观者记忆还都深刻,肯定没这么麻烦。 事隔一个多月,非当事人对事发经过的叙述,大多低到他们自己都分不出真伪的程度。 不过蔡所长承诺会继续深挖,涉黑涉恶,绝不姑息。 罗家楠琢磨了一番,问:“徐立宁你认识?” 蔡所长说:“我知道这人...